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公开信息>本院概况

龙检概况

时间:2022-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龙陵县地处云南西部的怒江和龙川江之间,国土面积2884平方公里,与缅甸隔江相望,有国境线19.71公里。全县辖37乡、70个村、46个农村社区、5个城市社区,居住着汉、傈僳、彝、傣、阿昌等23个民族,总人口29.6万人。有8.4万华人、华侨分布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云南省著名的侨乡之一。全县资源禀赋得天独厚,境内水利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富集,生物资源多样,旅游资源独具特色,多元文化和谐交融,交通区位条件优越,发展前景广阔。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于197916日正式恢复重建,经三次搬迁,现位于龙陵县龙山镇汇源路(320国道旁)。20133月,新建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一幢,占地4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75平方米。20142月,改造原办公用房3390平方米,建设龙陵县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本院党员活动室和检察文化室。

 

目前,全院设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及办公室五部门。现有政法干警33人、工勤人员4人。政法干警中,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12人;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文化程度32人,专科文化程度3人;男干警19人,女干警18人。

 

2005年,在全市五县(区)检察机关中率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先进检察院”。2013年,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2017年,被确定为保山市第三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7年优秀。 被表彰为云南省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个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荣获“2018~2019年度保山市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院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云南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连续3保持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被省检察院表彰为“2017~2018年度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烟刑事犯罪案件优秀集体,被市、县两级命名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涌现出1名全省刑事执行业务能手1名全市公诉业务能手1名县级扶贫先进工作者、1县级最美劳动者,8名干警荣记三等功,17名干警受嘉奖。

 

我们将以此为窗口,介绍检察工作职能,及时发布检察动态信息,客观反映履职情况;我们将以此为渠道,认真倾听批评和意见,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我们将以此为阵地,广泛开展学习交流,博采众长、广纳才智,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