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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2日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桥原

 

各位代表:

我代表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

 

2018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县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切实落实各级政法、检察长会议的新要求,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明显提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业绩。

一、深化平安法治龙陵建设,保安全护稳定促和谐

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己任,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用更加彰显。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围绕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258人,提起公诉273人,报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113人。切实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共批捕故意杀人、绑架、放火等严重暴力犯罪17人,起诉12人;批捕多发性侵财犯罪28人,起诉22人;批捕毒品犯罪154人,起诉56人;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守护绿水青山蓝天,批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5人,起诉19人;强化食品药品领域犯罪专项打击,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起诉1人,追诉漏罪1件;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批捕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犯罪6人,起诉15人;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成立了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1人到县扫黑除恶专班工作,提前介入引导涉恶案件侦查2件,依法批捕9人,提起公诉10人;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整治,起诉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52人。

注重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主观恶性较小、无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批捕6人、不起诉6人。积极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对17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05万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6人,发放救助金3.4万元。强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建立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7推行检察长接待日、控告申诉首办责任制度,共接待和受理各类信访4141人次,均得到妥善处理,无进京、赴省涉检信访。

积极参与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健全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抽调精兵强将随时备警,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巡查、黄龙玉治理、棚户区改造和四城同创等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缉枪治爆专项整治工作合力。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立足办案加强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开展法治宣讲40余场次、以案释法活动7,投入法治宣传经费14万元,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组织召开发挥检察职能,打击毒品犯罪主题新闻发布会1次,通报了近三年打击毒品犯罪情况和典型案例,彰显了党委政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决心,引起了人民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记者的关注参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推进河头小学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象达镇大场、芹菜塘儿童之家建设,安排专项经费物资价值4万余元。20184月,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受到省未成年人司法项目考核组充分肯定。

二、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严格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刑事立案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件、撤案3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侦查机关立案3加强对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追捕8、追诉15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量刑建议142提出抗诉22人,提请抗诉12人。

强化民事行政和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办理刑事申诉13件,行政非诉执行监督2件,审判活动监督8件,督促履行职责及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监督53件。刑事执行监督中发现监管活动违法并提出纠正意见3件均被采纳,提示催办6276人,开展安全巡视检察36。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5次,检察发现监管违法并提出纠正意见2件均被采纳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0,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建议被采纳29监督侦查机关对一起在押人员再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强化自身监督。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积极向人大及常委会报告工作,坚持向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进一步密切与代表委员的联系,继续开展征求意见、出庭评议现场监督、观摩司法等活动检察长走访龙陵县域内省人大代表3人,并向龙江乡勐柳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利用统一业务系统实现对办理案件全程、动态、适时进行跟踪监督推进检务公开工作,公开案件程序信息477法律文书166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70。通过“两微一端”新媒体发布检察信息241举办“检察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40余人走进检察机关,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挂牌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律师值班室,认真听取律师意见,接待律师阅卷84次。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改革正确方向,整合内部资源,落实办案责任制,探索公益诉讼制度,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稳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围绕检察制度的发展完善,坚持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实行大部制精简内设机构,将原来的15个内设机构整合为5个部,分别为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检察监督部、案件管理部、检务管理部,另派驻纪检组。为增强检察官办案辅助力量,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推动司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助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转隶就是转机,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侦防部门转隶后,我院与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双方衔接机制,依据《云南省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衔接办法(试行)》,规范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至2018年底,移送案件线索4条,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36人,提起公诉,并作有罪判决11人,正在审查起诉25人。

探索公益诉讼制度。为依法保障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专门挑选一名员额检察官,组建了公益诉讼办案组,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新领域。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6条,经调查立案50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49条,均已整改完毕。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城5家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对180家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整改或下架开展疫苗接种管理专项整治,规范疫苗市场;督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催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的土地出让金927万余元。积极向县委政府报告,两办发文出台《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实施意见》。

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与现代科技应用深度结合,我院顺利建成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项目。建成后,该中心的运行集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代表委员联络和司法警察等部门集中办理业务的一站式服务大厅,确保群众一次办成的事绝不跑两趟。

四、坚持过硬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一年来,我院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五个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忠诚可靠、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建巩固提升年成果,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通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教育广大检察干警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初心使命,主动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民生,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着力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问题导向,一年来,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召开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3次,支部组织生活会4次。通过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检察业务分析会,认真查找班子和成员履行职责不充分、不到位和执法不规范等短板,红脸出汗,对症下药,着力整改,提升班子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营造红色和廉政文化氛围,凝聚正能量。举办了迎新年、记使命、促奋进联欢晚会;·前夕,开展了学党章、修党性、助脱贫知识竞赛活动。

着力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认真学习修改后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法和宪法修正案,学习国家监察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进一步厘清权力清单,提高监督能力和履职水平。注重培养法律专业精神和专业素养,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着眼于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积极参加干部在线学习测试和系统网络各类检察业务学习培训。组织到各类培训机构参加业务培训95人次。

着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学习《条例》《准则》和新《党章》等党内法规,落实从严治检的要求,扎紧制度篱笆,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好廉政约谈和谈心谈话制度,解决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认真学习有关巡视巡察的文件要求,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政法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严明纪律,规范执法,实现监督执纪全覆盖。年内,省委组织部督察组到我院督查党建工作1次,省院巡视市院延伸巡视1次,市院专题巡察1次,促进了公正司法、从严治检、廉洁从检常态化。我院连续4年被评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五、服务大局,主动投身脱贫攻坚战

一年来,我院与象达镇挂钩村并肩作战,精准发力,从宣传发动回访遍访、探讨脱贫致富路子,到易地扶贫搬迁;从村组道路硬化、村校基础建设,到村容村貌美化;从蹲点挂钩驻守、分批入户三同,到各类信息采集建档;从协调项目资金、干警出力捐资,到入户串户路和庭院硬化,广大干警不遗余力,坚韧执着地奋战在脱贫攻坚第一线。尤其立下军令状以后,抽调了多批次警力,压实责任,层层传导,以攻城拔寨的气势,分赴挂钩村组全力破解眼球贫困和产业覆盖等难题。院集体协调资金90余万元,干警个人捐资近6万元。通过精准扶贫实战,既锻炼了队伍,更彰显了检察为民的情怀。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是我院全体干警戮力同心、笃定前行、创新发展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稳中求进目标。院集体被评为第十五批省级文明单位2017-2018年度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烟刑事犯罪案件优秀集体、刑事执行检察局一干警被省院评为业务能手。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地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需要,少数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和办案方式跟不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二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发展不平衡,有的监督还存在短板。三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公益诉讼立法使检察职能发生新的变化,需要进一步调整和适应。四是检察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涉及金融、信息网络、环境安全等专业人才奇缺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完善。

 

2019年工作意见

 

刚刚过去的一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人民检察事业步入新的发展时期,面临更多的机遇和更大的挑战,检察工作任重道远。201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法律监督,推进平安法治龙陵建设,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持续学习贯彻好十九大精神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诉求,努力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二、持续推进平安法治龙陵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深化缉枪治爆、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专项行动,坚决惩治多发性侵财犯罪,推进中小学校、医院等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惩治黄赌毒、家庭暴力等刑事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大对校园欺凌各类校园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营造和谐安全的成长环境。加强对妇女儿童尤其是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

三、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全面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的法律监督机制,更好惩治犯罪、保障人权。围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保护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投入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重点惩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等犯罪。严惩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强化对土地承包、土地流转、集体产权改革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四、持续聚焦法律监督主业

认真学习、带头尊崇、严格实施宪法,坚决维护宪法权威,推动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推动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有效防范冤错案,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全面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坚决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打造法律监督工作新的增长点。充分运用建成后12309检察服务中心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加强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案件管理、代表委员联络和司法警察工作。

五、持续深化检察体制改革

深入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与监察机关、审判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在依法惩治职务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作用。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刑事速裁制度及捕诉合一改革。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持续加强过硬队伍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锻造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突出专业化建设,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本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治检,建设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自身的司法腐败零容忍。自觉接受系统内巡视巡察和检务督察,坚决惩治自身腐败。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全面承担起挂村、包组、帮户职责,努力在脱贫攻坚一线锻炼和培养干部。大力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渠道,培养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人才,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提供坚强有力的智力保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县委  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续写新的篇章!

 

 

 

附件

有关用语说明

(供参考)

 

1. 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指检察机关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

2. 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违反法律法规,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特定的他人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活动。

3. 员额检察官:在检察院推行员额制,将检察院工作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司法辅助人员,以及行政管理人员三类。推行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助理是检察官的助手,也是未来检察官入选的必经程序。

4.智慧检务:指依托电子检务工程建设完成检察机关信息化软硬件设备的更新换代,以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的全面应用,形成以需求为主导、以业务为主线、以应用为核心、以安全为保障的检察信息化综合体系,实现对检察工作全流程规范化、网络化、智能化管理。

5.12309检察服务中心:包括网络平台和实体大厅两部分。主要功能是公开案件重要信息、法律文书,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事项,受理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辩护与代理预约、国家赔偿、国家司法救助等事项,收集反馈人民群众意见建议,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6. “捕诉合一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