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您的位置:首页>公开信息>工作报告

2021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01-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21日在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蒋桥原

 

各位代表:

我代表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在全县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新冠肺炎疫情犹如一道加试题增加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难度。我们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时代迈出了坚实步伐。

一、逆行而上守初心,在服务六稳”“六保中彰显检察担当

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在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凝聚全院力量闻令而动、逆行而上,投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安排30多名干警承担集中隔离点、健康检测点的值守任务。运用检察专网和信息技术搭建远程讯问平台,实现与县看守所的隔空讯问,全年视频提审犯罪嫌疑人368人次,确保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坚持“打防管控建”一体推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走私、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批准逮捕79人,提起公诉118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做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依法平等保障企业权益,邀请康丰公司、华盛玉雕等十家民企,参加“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传递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的11条举措,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云南龙陵17名女干警积极投入疫情防控获点赞》被《检察日报》《云南法制报》等多家媒体报道,“检花防疫队”在疫情防控期间好评如潮,1名干警在战疫”期间表现突出受到县委表彰。

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以精准帮扶和巩固提升成效践行初心使命。牵头与县监察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的意见》,使扶贫资金尽快用到刀刃上,促进国家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四个不摘”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具体措施,做到力度不减、标准不降、靶心不散、政策不变。全面推进“短板清零、任务清仓”百日攻坚行动,多次深入挂钩乡村开展脱贫攻坚挂牌作战,协调资金22万元提升人居环境,资助5名贫困学生圆大学梦,实施“司法救助+扶贫”模式,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629人,救助金额20.9万元。配合做好挂钩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挂钩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被县委表彰为“扶贫先进单位”,1名干警被县委表彰为“扶贫先进工作者”。

全力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坚决贯彻“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零容忍出重拳,努力提高人民安全感满意度。批准逮捕涉恶案件13提起公诉涉黑恶、保护伞案件519人。成功办理的张某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普通货物等7项罪名案件,受到上级院的充分肯定。20205月,被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表彰为“云南省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拍摄的微视频《守护正义,检察官在行动》被为优秀作品,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宣传先进个人

二、矢志不渝为人民,在平凡坚守中贡献检察力量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发挥刑事检察“捕诉一体”优势,突出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均由一名检察官或者检察官办案组负责,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全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48259人,批准逮捕227人,提起公诉267393人。其中,受理危险驾驶案9090人,故意伤害案69人,毒品犯罪案6093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胡某某、罗某某故意杀人等社会影响大、关注度高的重大刑事案件。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和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1010人,依法批准逮捕55人,提起公诉1012人,提前介入案件10件,提前介入率达100%,居全市前列,自行补充侦查7件次,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民事检察加速推进。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专项活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办理支持农民工起诉案11件,调解金额达10万元;办理对人民法院审判程序中的违法行为监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民事执行监督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监督2件,发出检察建议1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协助省检察院办理2件民事检察案件。

行政检察初见成效。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6件,发出检察建议6份,均被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实现“零”的突破,做到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案结事了政和人和。

公益诉讼检察亮点频现。坚持保护公益是路径,推动发展是目的的公益诉讼执法理念,在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成立全市首家巡回检察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合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的利剑重器,对怒江流域龙陵段渔业资源保护向行政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检察蓝守护生态绿举措更实。我们与政府虽分工不同,但服务人民、追求法治的目标一致,通过开展公益诉讼,最终实现“双赢多赢共赢”。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6件、立案46件,受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线索5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7份,规定时限内整改回复率达100%,问题在诉前都得以解决,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开展调查,探索开展涉“疫”公益诉讼案件10件,立办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件,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案件1件,旅游行业公益诉讼案件1件。督促相关单位和乡镇对农药经营行业进行整顿规范,有力保障疫后农业复耕复产。

三、务实笃行谋发展,在维护公正司法中体现检察作为

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检察监督刚性,秉承检察官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有效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边境管理大队设立派驻检察室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件,撤案4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侦查机关立案1件;纠正漏捕6人,纠正漏诉2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提出抗诉1件。刑事执行监督检察收押449人次,检察出所430人次;通过检察,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0份,已纠正60件;对于羁押场所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4份;检察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罪犯113人,发现监外执行(社区矫正)违法违规并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62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

锲而不舍抓实“一号检察建议”。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9名检察官担任9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17场次,捐赠2.68万元的防疫物资,助推平安校园建设。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犯罪,对拉拢、诱迫未成年人参与有组织犯罪,一律依法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对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批准逮捕9提起公诉12,改变管辖6。坚持教育挽救预防方针,对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份,督促其认真整改落实。通过召开检察听证会,依法对1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龙陵县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初具雏形,召开“检爱相随 护航青春”新闻发布会,实施“321”儿童保护机制,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微电影《为了一个承诺》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荣获“保山市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成效初显。

巩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14名员额检察官下沉一线办案,检察官自主决定案件达96.17%。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型案件181件,出庭支持公诉案件1232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员会12次。建立“案-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努力把每个案件在检察环节做到极致,减轻当事人诉累,全年刑事检察“案-件比”为1:1.094,远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居全市前列。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协调县司法局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257350人,适用率82.94%,尽管疫情期间受到一定影响,但适用率仍高于全国全省平均值。

全面推进保山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县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探索“民生检察”新品牌,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宣传周活动,努力办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依法处置小信件保障大民生。受理各类信访案件49件次,对群众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 做到100%,将矛盾有效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争当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维护者、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者, 在市域社会治理中贡献更多检察方案,分别被市、县两级命名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四、持之以恒抓落实,在筑牢发展根基中锻造检察铁军

坚持不懈抓好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科级干部“最不满意三项工作”整改落实,开展“业务能力不能支撑政治站位”专项整治,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缅怀先烈,展望未来”“乡村振兴,我们在行动”等活动,举办全民阅读,书香检察雨城书友会,以及忆初心、践使命、迎新年元旦文艺晚会,讲好龙陵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一以贯之抓好素能提升。继续实施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机制,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分层分级有针对性地举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大检察官系列授课等专题研修班16期。运用检答网”,咨询检察业务、探讨新型疑难案件。通过集中学习、案例研讨、业务竞赛等方式,开展素能培训27期,举办民法典学习季集中宣讲12期,推行检察官教检察官、指导性案例进课堂、知识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实打实地增强实战水平。

脚踏实地抓好作风建设。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注重家风家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围绕“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党内监督,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我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正式进驻开展工作。深化以案促改,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开展庸懒散乱和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人、财、物、案”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情况做到逢问必录,全年记录5件次,从源头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6年优秀。

真心实意接受人民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接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龙陵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视察,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332人。组织开展同舟共济、检护明天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学校师生代表、律师代表到检察院互动交流。推行阳光检察,公开法律文书292份,发布各类案件信息522条,公开、发布率100%,改建检察听证室,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13件,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我们不畏风雨,破浪前行,检察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也离不开县政府、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建言献策,为我们做好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新时代我们的检察工作还有不足。一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增强,简单办案、机械办案仍然存在;二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特别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破题乏力,以量的积累推动质的进步还有差距;三是司法办案质量、效率有待提升,监督能力亟需增强;四是队伍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纪律作风建设、队伍专业化职业化仍需进一步加强。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2021年检察工作安排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2021年的检察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在贯彻实施民法典中履职尽责,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做到政治自觉

学习深、领会透、践行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扛起强边固防属地责任,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走私、偷越国(边)境等违法犯罪,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扎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力以赴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五个过硬”标准和“四个铁一般”要求,狠抓队伍的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良好氛围,推动讲政治与强业务的深度融合、抓办案与顾大局的有机统一,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用更高的办案水平和更强的法律监督能力,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二、聚焦服务大局,努力做到法治自觉

立足“边疆、民族、山区、美丽”四个突出县情特点,坚决打击各种渗透破坏国家安全和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加大对风险防范、污染防治、乡村振兴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主体,做深做实民营经济平等保护,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提供优质高效、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聚焦人民群众平安需求,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严厉惩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转变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听证”的作用,拓展检察听证公开审查、公开宣告范围,对申诉、拟不逮捕、拟不起诉等案件做到应听尽听,构建立体听证模式,力争实现“十大业务”听证全覆盖,让检察听证成为常态,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

三、强化法律监督,努力做到检察自觉

以求极致的精神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执法理念。全面加强刑事检察监督,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做强民事检察监督,做实行政检察监督,全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把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的着力点,积极稳妥开展公益诉讼“等外”案件办理。用法治思维精准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化控告申诉检察监督,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切实防范冤假错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做到检察自信

继续深化巩固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成果,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监督考核要求,强化司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案件倒查机制,推动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体系,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加大业务培训,培养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扎实抓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不松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真正做到严管厚爱,着力打造“四个铁一般”的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宏伟蓝图催人奋进,百年梦想只争朝夕。在新的一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永葆初心,砥砺前行,为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