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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检察5年工作报告(2018-2022年)

时间:2022-01-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21月  日在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  王波

 

各位代表:

我代表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是龙陵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奋进、在挑战中前行、在创新中发展的五年。五年来,我们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担当作为,检察履职服务大局更加主动,队伍素质能力持续提升,检察工作在新时代阔步前行。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全面展现检察使命担当

五年来,我们始终牢记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让检察工作更深更实体现政治要求。

脱贫摘帽如期实现。实施依法打击+司法救助+精准帮扶模式,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快速返还联动机制,促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实落地,让扶贫资金尽快用在刀刃上。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993人,救助金额64.75万元紧盯两不愁三保障,落实四个不摘,全力推进短板清零、任务清仓攻坚行动,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协调资金350余万元提升人居环境,资助11名贫困学生圆大学梦,挂钩村村容村貌明显改善,贫困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如期实现脱贫摘帽,被县委表彰为扶贫先进单位

污染防治力度加大强化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批捕、起诉滥伐林木、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79137人,联合有关部门对龙川江龙陵段8960平方米非法网箱养鱼进行了集中整治。在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成立全市首家巡回检察室,建立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立办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案件8件,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件。探索河长+检察”“+检察治水护林新模式,联合县河长办、林长办建立落实协作配合机制,合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的利剑重器,全力守护龙陵青山绿水,助力打好绿色食品、绿色能源和健康生活目的地张牌

扫黑除恶成效显著2018年以来,坚持不放过、不凑数的要求,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零容忍,打好专项斗争组合拳,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共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518人,提起公诉涉黑恶、保护伞案件835人。成功起诉张某某等1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走私普通货物等7项罪名的案件,有效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受到上级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被表彰为云南省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宣传先进集体“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拍摄的微视频《守护正义,检察官在行动》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作品,3名干警分别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个人”“新闻宣传先进个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疫情防控措施有力。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大考中,我们凝聚全院力量闻令而动、逆行而上,干警冲锋在集中隔离点、健康检测点等抗疫前线,用血肉之躯筑起守护人民群众安全的钢铁屏障,做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运用检察专网和信息技术,搭建远程讯问平台,实现隔空讯问,视频提审犯罪嫌疑人973人次,确保疫情防控与办案两不误。坚持打防管控建一体推进,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走私、妨害国(边)境管理等违法犯罪,批准逮捕193人,提起公诉243人。开展检察护航民企发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主题检察开放日,与县工商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释放更多司法善意,传递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的硬举措,促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协调资金,先后为部分乡镇、社区、学校、缉查点捐赠40余万元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和强边固防工作,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二、全心全意为民生、保福祉,充分彰显检察为民情怀

五年来,我们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做实为民司法大文章,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刑事检察持续优化突出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刑事检察捕诉一体优势,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由同一办案组织、同一检察官负责到底,办案质效大幅提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0811674人,批准逮捕144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6152350其中,受理毒品犯罪案件541702人,妨害国境案件140355人,两抢一盗案件140175对人民群众关注、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犯罪,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成功办理了“9·03”“3·10”专案、胡某某、罗某某故意杀人案。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案件630926人,适用率2019年的58%升至89%,提出确定量刑建议524人,采纳率94.35%。实行-件比质效评价标准,努力把每个案件在检察环节做到极致,刑事检察-件比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提高了诉讼效率

2017年立办贪污贿赂案件911人,立办渎职侵权案件23人,挽回经济损失148万余元。2018年,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平稳完成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转隶工作。转隶后受理监察委移送起诉和上级院交办的职务犯罪案件2528人,依法决定逮捕1515人,起诉1824迅速适应新形势,及时与县纪委监委探索建立监检衔接配合机制,提前介入率达100%,自行补充侦查13件次,持续为反腐败斗争贡献检察力量。

民事检察更为精准联合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报酬类纠纷诉源治理的工作方案》,预防化解劳动薪酬纠纷,依法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114件,涉及260名务工群众,达成和解并兑付薪酬320余万元以精准监督为核心,提升民事检察质效,办理民事执行监督3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办理民事生效判决、裁定监督4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份,提请抗诉1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22件,发出检察建议19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推进行政检察双向监督,积极落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着力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推动工作重心从裁判结果监督向诉讼全过程监督转变,进一步加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26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份,均被采纳;办理督促行政机关履职63件,发出检察建议63份,移送犯罪线索47人;办理行政执行监督4件,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采纳办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1件,发出检察建议1份,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实现的突破,做到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案结事了政和人和。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拓展。坚持保护公益是路径,推动发展是目的的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04件、立案204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03份,其中1行政机关履职不当,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规定时限内整改回复率达100%,受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线索6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有效解决了松山战役遗址、惠通桥、西山坡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收回土地出让金5252万元。对法律明确赋权领域之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开展调查,探索开展涉公益诉讼案件10件、未成年人保护5件、安全生产案件11件、旅游行业1件、人民币图案保护1件。

三、持续发力强监督、提质效,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五年来,我们坚客观公正的立场,做犯罪的追诉者、无辜的保护者、正义的捍卫者,让检察履职有力度、有温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监督日趋刚性。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有效保证法律正确统一实施,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边境管理大队设立派驻检察室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9件,撤案40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侦查机关立案8件;纠正漏捕39人,纠正漏诉131人;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0份,向审判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份,提出抗诉12件。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中检察收押2694人次,检察出所2681人次。通过检察,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05份,针对羁押场所存在的监管安全隐患,发出检察建议3份;检察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罪犯62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358,发出检察建议2份。

未成年人保护用心用力。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23人、提起公诉31人;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准逮捕6人、附条件不起诉17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封存,社会调查、帮教率达到100%。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建立“321”儿童保护机制,建成龙陵县人民检察院预防青少年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指派检察官担任多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讲座65场次,受教育学生达12000余人次,捐赠128套法治图书建立法治图书角,推动河头小学建成省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微电影《为了一个承诺》受到社会广泛好评,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荣获“2018~2019年度保山市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司法体制改革稳步深化。全面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完善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35次。实行大部制精简机构,将原有的15个内设机构优化整合为5个部门,确立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法律监督格局探索完善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综合评价检察官办理案件的质量、效率、效果,压实司法责任,激发工作干劲。

市域社会治理成效初现。改建具备信访接待、控告申诉、案件管理、业务咨询、律师接待等功能的12309检察服务中心,依法处置小信件保障大民生,受理各类信访案件256件次,对群众信访案件“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和结果答复做到100%,将矛盾有效化解在早、化解在小。新建检察听证室,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案件24,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四、持之以恒重自强、谋发展,切实夯实检察发展根基

五年来,我们坚持更高更严标准,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努力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政治建不动摇。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加强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使对党忠诚,司法为民入心入脑。举办礼赞祖国70载,奋斗检察新时代文艺晚会,全民阅读,书香检察雨城书友会,开展庆祝建党百年,赓续红色血脉主题系列活动,讲好龙陵检察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院党支部被省委组织部命名为云南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素质强检不止步。实行线上线下教育培训机制,在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分层分级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专题研修班54期。积极用好检答网,开展全员集中交流学习、实案实训、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民法典知识竞赛,促进学、练、训、评、赛有机融合,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实打实地增强实战水平。连续3保持云南省文明单位荣誉被省检察院表彰为“2017~2018年度云南省检察机关办理涉烟刑事犯罪案件优秀集体,被市、县两级命名为第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涌现出1名全省刑事执行业务能手1名全市公诉业务能手1名县级扶贫先进工作者、1县级最美劳动者,8名干警荣记三等功,17名干警受嘉奖。

廉洁治检不松劲。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严管就是厚爱,注重家风家教,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构建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议事决策、信息传递等方面的管控,规范人、财、物、案管理,提升内控运行水平,促进勤政廉政。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对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情况做到逢问必录,记录登记29次,从源头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2017年,被确定为保山市第三批廉政文化示范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连续7年优秀。

接受监督不懈怠。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律监督和公益诉讼工作情况,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常态化联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接受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视察,开展问需求计走访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参加执法监督、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39次,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活动的途径。推行阳光检察,公开法律文书1143份,发布各类案件信息2936条,公开、发布率均达100%

各位代表!行者方致远,奋进正当时。过去的五年,我们法律监督蹄疾步稳,检察改革创新发展新理念、新职责、新作为、新面貌的生动司法实践引领龙陵检察砥砺前行,在十四五开局之年书写了奋进的篇章。这些成绩来之不易,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各位代表委员依法履职、建言献策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回顾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理念不到位,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的司法检察理念变革还需持续深化、落实。二是发展不平衡,四大检察还存在短板弱项,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融入度、精准度、有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能力有差距,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等方面内涵更丰富、标准更高的新需求,检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还要不断提升。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加以整改提升。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是龙陵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站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点,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我们的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即将召开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秉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强基思维,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到极致,始终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

一、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始终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发挥好院党组的政治引领作用,确保全体检察干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自觉对标对表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时、定期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以有力的履职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二、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紧扣县委决策部署,围绕既定目标,进一步细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举措。积极投入更高水平的平安龙陵建设,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各类市场主体予以同等司法保护。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绘制村美民富新画卷。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促进绿色发展,助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龙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注重结合办案促进源头治理,助力提升县市域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以更新理念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依法从严惩治食药环、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切实保障民生福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制度,精准帮教,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阳光司法,持续深化检务公开,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着力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法律文书说理和以案释法,按照“八五”普法规划,多样化开展法治宣传,促进全民法治观念养成。

四、以更大力度提升监督质效

强化刑事检察监督,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确保监督不留死角,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坚决杜绝有案不压案不查、有罪不究。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加强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违法、裁判显失公平等问题的监督,依法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行使职权的,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予以纠正,在履行监督职责同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促进案结事了。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探索办理安全生产、文化遗产保护、公民信息保护等领域公益损害案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强化监督质效,切实维护社会公益。

五、以更严要求推进自身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过硬要求,加强政治建设,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相融合,实现监督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切实加强能力建设,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为载体,全面提升干警素质能力,在办理大案要案、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队伍。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确保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实干铸就伟业,奋斗开创未来。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践行伟大建党精神和抗疫精神,奋拼搏、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 

 

 

 

 

检察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捕诉一体”: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由同一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与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案形成的对比关系。最优“案-件比”1:1,即一个案子,进入检察程序后一次性办结,办案质效最高,司法资源投入最少,当事人感受更好这一评价指标,目的是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惠及群众、减少诉累。

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是指在行政争议中,检察机关从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角度,通过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和促成和解、公开听证,使行政争议得到彻底、有效、妥善解决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综合,包括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它们所拥有的基因以及它们与其生存环境形成的复杂的生态系统。

321”儿童保护机制:就是建立“内部、外部、多部门”3联动机制重点关注“人身和心理”2特点,围绕呵护儿童健康成长”这1个目标。

“三个规定”分别是:2015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15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