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实抓细政治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9月27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和全院干警大会,安排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会议指出,政治督察整改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主体责任,围绕中共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中共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政治督察情况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旗帜鲜明讲政治的态度,切实把政治督察整改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政治督察反馈意见的落实,全力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确保2个月内整改完毕并取得实效,持续打造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铁军。
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清政治督察的重要意义,把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重要标尺,切实担起整改的政治责任。责任领导要召集有关部门对任务认真研究,认真分解,牵头部门要压实责任,必须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整改要求,抓实相关工作。二要认真对照,举一反三。各党组成员和部门要主动认领问题,把反馈的问题作为一面镜子,把问题和自己摆进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对本部门开展一次深入的分析研究,明确具体整改责任人,坚持从严、从快、从细、从实抓整改,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具体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不落实不放过。”三要压实责任,严格问责。对整改任务进行台账管理,挂账督办,跟踪问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人员,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约谈。各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坚决落实好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负责指导和督促好本部门对整改任务的落实,做到真整真改,严禁应付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