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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保护湿地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3-02-0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2月2日是第27个世界湿地日,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湿地保护意识,龙陵县检察院、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小黑山自然保护区管护局、龙山镇及县三江口国有林场等多家单位在鑫都时代广场联合开展湿地保护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以野生动植物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及现场讲解等方式进行,结合办理的涉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件,以案释法,详细介绍了公益诉讼的概念和环境保护的意义,让群众进一步认识湿地、了解湿地、爱护湿地,同时支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力所能及地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中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湿地保护属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是公益诉讼的法定领域之一。一直以来,龙陵县检察院扎实推进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当好生态环境守护人,依托“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将公益诉讼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持续为生态保护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