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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伦一行6人到龙陵检察院专题调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情况。县人大及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监委相关领导及律师代表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龙陵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波从县检察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向调研组进行汇报。与会各单位领导就该制度在实际贯彻落实过程中的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发表意见建议。
2022年,龙陵检察院严把案件质量关,始终按照“可用尽用”的要求,主动与政法各部门协作配合,着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落实中深化、在深化中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刑事案件呈现出高适用率、高确定刑量刑建议提出率、高采纳率、高服判率的“四高”态势,切实提高了办案效率,促进了社会和谐。
调研组对龙陵检察院在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取得的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李永伦副主任要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具有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司法理念,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的总原则,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向纵深发展。各政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统一思想认识,最大限度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抗,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龙陵检察院将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立足检察职能、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工作举措,更好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为助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描绘新时代龙陵高质量发展新画卷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