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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日记——补上法律“缺口”,让老奶奶老有所养

时间:2023-05-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哥还没动呢,你们跟他说呗。”“又不是我一个人的妈,凭什么他们不出钱?”“你们去找老二吧,去年他还拿了妈妈的养老钱,就该他一个人给老人交医保……” 这样的话已经重复了一早上,我与几名一起来的工作人员面面相觑,颇有些无奈。



最近村里人开始交新一年的医疗保险,大家都知道医保的重要性,所以早早就交了,只有这李老太太,时间都快过了,却一直没个动静。她是低保户,又是脱贫不稳定户,因此我们格外关心她的情况。也电话询问过,可她每次都说不清,如今民政部门的同志亲自来她家讲解医保政策,却发现,她不是不愿交,而是无力交。李老太太今年89岁高龄,早已没有独自生活的能力,全靠低保、养老金以及三个儿子的赡养过活,可偏偏这三个儿子,都认为即使自己不养也有另外两个兄弟养,自己若是多养,那便吃了亏。抱着这样的想法,三个儿子你推我,我推他,竟无一人给李老太太交医保。



在他们相互推诿的时候,李老太太满脸沟壑,被岁月模糊的双眼还在怔怔的望着她的儿子,这一幕刺得我鼻头发酸。我把他们叫出了屋外,用手机翻出《民法典》开启了普法:“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母亲是你们的义务,是你们每一个人的义务,而不是某一个人的义务,赡养也不是指她活着就叫赡养,你们的母亲若是没有承担自己的义务去抚养你们长大,你们今天又在哪里……



在进行了一系列的普法教育后,大儿子给母亲交了医保,李老太的三个儿子均表示会轮流照顾好母亲的生活。而我在这一次普法中也认识到,法律人习以为常的法律“常识”,对很多人来说都是还需要学习的法律“知识”。也正是因为这些“知识”的缺失,让追求“公平”的儿女们不完全的赡养老人,让思想腐朽的家人们不完全的扶养亲人,让持有偏见的家长们不完全的抚养孩子。为了杜绝这些“不完全的养”,我将充分发挥驻村优势,将法律人习以为常的法律知识真正转化为老百姓都知道的社会常识,为建设美丽乡村打好法律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