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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论述精神,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忠诚、责任、担当、亲情等优秀家风理念,七夕节当天,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弘扬家庭文明新风尚 传承好家风好家训”为主题的家庭文明建设活动,全院干警及部分干警家属参加。
集体诵读好家训
“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以明志,非宁静以致远。”干警分别诵读《诸葛氏家训》《梁氏家训》《颜氏家训》《朱氏家训》等古圣先贤经典家训并分享个人心得。全体干警集体诵读《习近平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论述摘编》,朗朗诵读声中,大家启迪思想,塑造心灵,培养心智,将良好的习惯自觉地践行在日常生活中。
倾情分享好家风
荣获龙陵县“最美妇女工作者”称号干警邓有静结合工作实际分享《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论述摘编》读书心得,获得保山市“健康家庭”称号干警白秀梅分享守好小家,奉献大家的家风故事,干警张强辉女儿分享两代人浸染、流动的好家风,润物无声,好家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亲情维系、道德养成、文化价值观念传承的载体,营造健康清廉的家庭氛围,既关系到每个干警家庭的幸福,也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更好发挥家庭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县检察院开展与干警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活动,切实发挥亲情监督预防作用,从源头上构筑起一道预防和抵制腐败的家庭防线。
浪漫之夕,芬芳四溢。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以家庭、家风、家教建设为载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上好家庭文明建设这堂“必修课”,让家庭的好家风支撑起社会的好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