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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县级“教育 工作优秀集体”荣誉称号

时间:2023-09-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9月7日,在全国第39个教师节来临之际,龙陵县召开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暨教师节庆祝大会,对2023年度“三优秀一模范”、学习标兵、重教之家、尊师重教先进集体和个人等进行表彰,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荣获县级“教育工作优秀集体”荣誉称号。



  龙陵县检察院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结合点和履职关键点,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是一项“守护明天”的重大工程,为更好的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龙陵县检察院成立“雨城护未家园”工作团队,加大力量投入,配备专门人员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工作中更加注重从刑事主导向职能聚合转变,在履职办案中积极引入“刑事办案+司法救助”“刑事办案+综合帮教”“刑事办案+家庭教育指导”“刑事办案+公益诉讼”等办案模式,2022年以来,司法救助未成年人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3.5万元;吸纳专业的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作为帮教的中坚力量,开展跟踪帮教12人次,做到“一案一回访”“一人一帮教”;发出督促监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22份,针对性督促、引导监护人切实、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在办案中更加注重诉源治理,从“治已病”向“治未病”出发,针对案件办理中发现相关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导致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份,切实维护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更好的将“六大保护”相互融合,成立龙陵县妇女儿童“一站式”关爱服务中心,联合县妇联在“5·15”国际家庭日开展“依法育儿向未来,立德树人开新篇”主题活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定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联合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对全县部分校园周边的宾馆、酒吧、网吧、饭馆、小卖部等开展突击检查,消除校园周边各类安全隐患,营造安全有序、健康文明的育人环境。联合县民政局、团县委等部门对留守儿童开展家访和“一对一”帮助。由16名业务骨干担任16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利用开学季、“六一”儿童节等时机,到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2022年以来,共开展宣讲50余场次,促进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持续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今年来,先后对医务人员、村组干部开展强制报告制度的专题培训49场次。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准确把握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新要求,持续深化综合履职,不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