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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检察院 “三四工作法”助推公益诉讼检察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3-09-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7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正式确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77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六年来,龙陵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着力点,为建设善美龙陵贡献检察力量。

“四个坚持”——公益诉讼检察行稳致远

六年来,县检察院在工作中做到“五个坚持”,使公益诉讼检察稳步推进。一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根本保证。主动向上级院、县委、县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多方支持积极与行政机关协同治理成立全市首个驻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站,探索河长+检察”“林长+检察治水护林新模式,把检察工作延伸到生态保护一线二是坚持不断创新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有益探索。邀请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办案,借助“外脑”提升办案质效;积极探索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走出一条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的公益诉讼检察之路,获评全省检察机关首批科技赋能公益诉讼检察示范点三是坚持依法开展工作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基础。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依法规范调查取证,确保公益诉讼检察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坚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是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的前提。通过检察听证、召开新闻发布会、检察开放日等方式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按照边办案、边监督、边宣传的工作思路,不断深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四个聚焦”——公益诉讼回应关切

六年来,县检察院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找准公益诉讼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25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一是聚焦食品药品领域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先后对疫苗接种管理情况医疗废弃物处置破坏生态环境进行了药品公益诉讼监督;对5个网络外卖平台180余家商户全县所有学校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蔬菜水果类农残、散装白酒生产加工销售等进行食品公益诉讼监督。二是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积极参与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立办了龙川江龙陵段非法网箱养殖整治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使龙川江龙陵段等壳电站一线江水从劣五类水体迅速恢复到三类水体规划标准对全县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公益诉讼监督对怒江流域龙陵段开展特有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公益诉讼监督,该典型案例在最高检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发布通报。三是聚焦国有土地出让金流失保护国有,有效维护国有财产利益,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件,督促行政机关收回土地出让金7544.35余万元收回补偿价款1705万余元,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宗;收回国有财产21490.84元。四是聚焦“等外”领域案件办理,共104件,旅游领域公共交通安全领域城市公共安全未成年保护等。



“四个快速”——公益诉讼检察成效显著

六年来,县检察院牢牢抓住保护公益这个核心,转变思路,创新方法,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开创了公益诉讼检察新局面。一是案件办理从少到多。2018年53件,201943件,202046......再到202373件,办案领域不断拓展,办案数量快速攀升。二是办案成效快速显现。通过办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共挽回生态公益林42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处,建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3个、化粪池38个;督促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拆除网箱9350平方米禁养鱼类63.953万公斤。三是社会影响力快速提升。从行政机关最初的“不理解”“不接受”,到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积极配合,再到与检察机关建立良性互动,主动对接;人民群众从“不知道”到有了新认识再到成为“益心为公”志愿者,公众参与度不断提升。四是“小切口”解决“大民生”的效果快速呈现。例如通过办理督促外来物种阻截防控案,维护农业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督促医疗废弃物处置,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共同治理。



龙陵检察公益诉讼探路六年,虽然取得了成绩但工作中也遇到了诸多困难,下步,县检察院将牢固树立“精准化、规范化”质效优先导向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以民意民声为决策依据,以民愿民盼为努力方向,以更大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