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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检察:构建“轻罪案件”高效办理新模式

时间:2023-12-05  作者:  新闻来源:保山市  【字号: | |

近年来,我国刑事犯罪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轻微刑事案件占比大幅攀升,如何以轻罪治理为着力点,高质效办好轻微刑事案件,实现治罪和治理并重,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一大问题。龙陵县检察院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目标,多措并举,构建起“轻罪案件”高效办理的新模式。

繁简分流,提升办理质效

县检察院对近年来的案件受理情况进行了分析,2018年至2022年,“轻罪案件”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2022年办理的有期徒刑3年以下的案件已达到全院案件数量的85%以上,在办案的程序上有25.7%的案件适用速裁程序,有65.1%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轻罪案件”已成为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刑事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基于此,县检察院在今年年初组建了“轻罪案件”办案团队,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依托,实现繁简分流、类案办理,内部流程规范后又多次联合侦查机关及审判机关召开联席会,将轻罪、简单案件从侦查到审判各阶段都按上了“加速器”。经统计,2023年组建轻罪办案团队后,我院的平均办案时效从以前的37天缩短到如今的14天。




轻重分离,贯彻宽严相济

县检察院在办案中严格规范适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坚决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让不法分子感受到“严”的震慑,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对轻微刑事犯罪依法落实“宽”的政策,转变“构罪即捕”“有罪必诉”“一押到底”等惯性思维,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为了规范化办案,轻罪办案团队就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主观恶性、社会危害后果等进行归纳汇总,制定了《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适用相对不起诉的实施办法》,形成相同情节同类处理的办案模式,做到了案件办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绝不因为“轻”而降低办案质量。




内外联动,落实综合履职

畅通行刑衔接移送机制,确保法律监督有效到位。建立行刑反向衔接机制,针对相对不起诉的刑事案件,由刑事检察部门将案件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制发检察意见书送达行政机关,坚决杜绝“不诉了之”。今年7月份以来,移送内部线索5条,成案率100%。



开展同堂培训,确保执法办案标准规范到位。今年以来,对危险驾驶案件、轻伤害案件、跨境犯罪等内容分别开展了同堂培训,围绕主体证据、客观方面证据、言词证据、其他证据四部分内容及证据清单、讯(询)问笔录等进行了系统讲解,进一步统一取证及审查标准,提升办案质效。



制发检察建议,治罪和治理深度融合到位。在依法办好每一个“小案”中做好社会治理“大文章”,深入探究个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内在规律,从而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份,均已被相关单位采纳并回复。



“轻罪案件”往往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案,但小案连民生,每一个案件对于当事人来说都是“天大”的事情。龙陵县检察院将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以轻罪办理团队建设为基础,做到“治罪”和“治理”并重,更好的提升办案质效,更好的维护民生民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