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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学、以评带训——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刑事检察部门案件讲评会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欲达目的而不能是未遂,能达目的而不欲是中止,本案中被告人是基于……” “在实践中,犯罪嫌疑人经民警电话通知到公安局并不能当然的认定犯罪嫌疑人属于自动投案,还要审查电话通知的内容……” “过失造成执行公务的警察受伤并不符合袭警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应当从妨害公务或者过失致人重伤来考量……”

2024年1月19日上午,龙陵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部门案件讲评会,让办案人员从典型案例的讲评中更新办案理念、回溯法理基础、解决办案问题、学习先进经验。党组书记、检察长主持会议,刑事检察部门全体人员参加。



本次讲评会围绕保山市人民检察院通报的“诉判不一”和认罪认罚上诉案件开展,对评查报告中典型案例进行讨论,重点由四名讲评人对照通报的案件,分别从刑法条文、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办案实践等方面进行了讲评和讨论,做到办案问题与解决方法一一对应。讲评会上,还对被评为优秀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重点学习,承办人对办案过程进行了分享介绍。



案例讲评后,与会人员就下一步如何高质量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如何把握精准量刑、如何加强释法说理等进行了讨论。真正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刑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体现到办案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上来。



本次讲评会更新了学习方式,坚持从“个案点”到“类案评”再到“源头治”,既指出个案中存在的个性问题,又讲评办案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并从更新司法理念、完善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提升业务能力等方面深入剖析原因,提出了“诉源”治理对策建议,突出了针对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