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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2月最高检部署“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龙陵县检察院紧密结合龙陵县情,聚焦行动重点,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构筑全方位民生保障工作机制。
一、聚焦矛盾纠纷化解,找准案件“小切口”,做好为民“大文章”
一是将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贯穿办案始终,对于办理的轻伤害刑事案件,全面落实检察环节的刑事和解工作,办案过程中,将“依法认定+刑事和解+矛盾化解”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案结事了人和”。1-6月,对达成调解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的轻伤害案件不起诉 4人。
二是针对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能动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依法开展生效裁判监督,对于办理的民事生效裁判检察监督案件,承办人对涉案关键证据鉴定意见进行认真审查后,组织法医学专家进行专家论证,并组织公开听证,将释法说理贯穿始终。
二、聚焦重点群体,持续深化特定群体权益保障
一是深化老年人权益保护。与县民政局形成工作合力,强化信息互通共享力度,全面了解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具体数量、实际运营情况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联合专项检查整治,重点了解、检查养老院的消防设施配备、食品安全、危险器具管理等情况,切实守护好最美“夕阳红”。
二是深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和留守儿童关爱救助保护工作。今年以来,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4件,从严打击以形成震慑;开展涉案未成年人跟踪帮教18人次,心理疏导20人次;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检查3场次;开展留守儿童走访140余人次。
三是深化困难群众司法救助。秉持“应救尽救、主动救助、多元救助”的司法救助理念,在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落实司法救助责任,及时主动掌握司法救助线索,对4名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当事人进行救助,帮助当事人纾困解难。
三、聚焦重点领域,积极回应群众诉求
一是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龙陵县散装白酒加工、销售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督促职能部门依法能动履职。探索建立“刑事+行政+公益”检察办案模式,提起3件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诉讼请求获人民法院判决全部支持。
二是切实守护龙陵绿水青山。加大与县水务局、自然资源局联合巡河力度,通过“人工巡河+无人机巡查”的方式,实现全方位、无死角、高效率的水域巡查,有效维护龙陵水生态安全。加大刑事打击力度,1-6月办理非法采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刑事案件12件。加大检察机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力度,强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衔接协作配合,与县文旅局成立“检察+文物保护”工作联系点,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让文物保护更有力。
下一步,龙陵县检察院将持续推动“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走深走实,在办理涉民生案件中强化全局观念、系统思维,做到精准办好个案与加强类案监督、推动源头治理并重,切实做好办案的“后半篇文章”,“护”好公平正义,“护”好民生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