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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公诉人出庭公诉能力,提升司法办案质效。12月18日下午,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就一起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活动,并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龙陵县职业高级中学70余名师生“零距离”观摩公开庭审,“面对面”接受普法宣传。
【庭审现场】
随着法槌落下,庭审正式拉开帷幕。公诉人以严谨的态度、清晰的逻辑,宣读起诉书,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发问,通过分组示证、举证的方式,将案件事实抽丝剥茧展现于法庭之上。法庭辩论时,公诉人围绕事实证据、定罪量刑和警示教育发表公诉意见,结合证据情况及法条回应争议焦点,实现了情理和法理的相互交融,凸显了以案释法、以案为鉴的价值导向,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观摩评议】
庭审结束后,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庭审进行评议,评议人员围绕庭审准备、文书制作、出庭规范、指控效果、法庭教育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细致、深入地评议。在对公诉人庭上表现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规范文书制作、提升举证质证效果、优化庭审应变等方面提出改进意见。
出庭公诉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庭审观摩评议是对公诉人能力的检验。龙陵县检察院将继续以庭审观摩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进一步加强刑事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能力建设,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