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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提高刑事办案质效为抓手,通过强化引导教育、强化证据审查和强化释法说理等手段,坚持办案“各环节”和“全过程”持续发力,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开展。
突出主导责任,推进认罪认罚规范落实
围绕“广适用、精量刑、重评判”的要求,对认罪认罚案件情况实施月通报、季分析制度,督促刑检部门对标对表,着力提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质效。加强与值班律师联动配合,确保每一份《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时均有律师在场见证,积极调动值班律师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消除犯罪嫌疑人的戒备心理,从不同的角度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保证犯罪嫌疑人充分知悉法律后果、获得法律帮助、自愿认罪认罚。
突出能力提升,确保认罪认罚精准适用
强化释法说理,确保协商效果,从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环节全过程向犯罪嫌疑人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广泛知晓、深入了解,积极争取适用认罪认罚。坚决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常见罪名主刑、附加刑、缓刑适用等精确量刑尺度、统一适用标准,进行必要的证据开示,明确告知犯罪嫌疑人认定的从重情节或从轻情节、对应的量刑标准等,让犯罪嫌疑人真正做到自愿认罪认罚。
突出主观能动,实现认罪认罚高质高效
繁简分流,实现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案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基础上,实现简案快办,提高办案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实现高效便民,提升办案质效。强化系统思维和问题意识,个案办理与类案指导相结合,深挖认罪认罚共性问题、突出问题、疑难问题,通过对认罪认罚案件的系统性分析和研究,找到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规律和特征,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自愿性,提高认罪认罚适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