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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人生道路还很长,现在正处于学本领、练技能的最佳时期,不要将自己的大好青春浪费在享乐玩耍上,要改变‘不劳而获’的思想……”在附条件不起诉宣布教育会上,人民监督员语重心长地对涉罪未成年人说道。
为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方针,1月22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的涉罪未成年人举行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教育仪式,并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宣告仪式上,检察官宣读了涉罪未成年人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阐明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训诫教育,要求其深刻认识自己犯罪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汲取教训,以此为戒,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随后,检察官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家庭监护不到位问题,向涉罪未成年人家长制发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和《督促监护令》,并联合人民监督员现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重新审视自己的教育模式和观念,督促其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帮助涉罪未成年人顺利通过考验期。
“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对罪错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既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又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好检察职能,引入各方专业力量,共同助力罪错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回归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