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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票通过了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充分肯定了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一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基本价值追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勇向前。在今后的工作中,县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聚焦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时代要求,持续推动龙陵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龙陵篇章贡献更有力的检察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