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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是第12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意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龙陵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林业和草原局、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等多家单位,在龙陵县意达广场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活动采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互动问答等方式进行,图文并茂地向群众展示和介绍了一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和相关法律法规。群众积极参与,对野生动植物保护表现出浓厚兴趣,不少人驻足观看、认真阅读宣传手册,并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向检察干警咨询。同时,检察干警结合近年来办理的一些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介绍了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植物的法律责任。“原来采摘野生兰花不仅会破坏生态平衡,还可能触犯刑法。通过这次活动,我知道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重要意义!”一名群众在听完检察干警的讲解后不禁感慨到。
保护野生动植物是我们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公益诉讼检察应尽的职责。下一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沟通配合,注重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为筑牢龙陵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绿色屏障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