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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蓝”护航“生态绿”-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世界地球日法治宣传活动

时间:2026-04-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在第57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筑牢县域生态保护防线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紧扣守护绿色林海 筑牢法治屏障主题,立足本地森林资源富集生态保护重点突出的实际精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活动,以检察履职护航生态绿色发展


本次宣传活动精准聚焦群众需求,突出普法实效,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破坏生态环境类刑事犯罪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发放资料、现场法治宣讲、典型案例解读、答疑解惑等多种形式,让法治理念直达群众身边,走进百姓心里

针对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干警重点围绕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举报方式和办案成效进行解读,明确告知群众非法占用林地、污染水土、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通过检察服务热线等渠道向检察机关举报,积极引导群众争做生态保护的监督员、参与者。同时,结合本地珍贵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的特点,围绕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滥伐林木非法狩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等环境保护类刑事犯罪以本地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明纪,警醒群众严守生态保护法律底线,自觉抵制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此次宣传活动,紧贴生态保护实际,精准对接群众法治需求,累计发放生态环保、公益诉讼、刑事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守护绿色林海、共建生态家园的理念深入人心。

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职能一是常态化开展生态保护法治宣传,创新形式,拓宽渠道,扩大覆盖,让生态普法更接地气、更具实效;二是强化公益诉讼办案质效,聚焦土地保护、河湖治理、林草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推动生态修复落地见效;三是健全检察+行政协同机制,凝聚生态保护司法合力,以更实检察担当守护绿美龙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