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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检察:不起诉公开听证,轻罪治理,有法亦有情

时间:2025-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提升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做好轻刑犯罪治理,近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组织检察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听证员、人民监督员、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参加,以“看得见”的方式推动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龙陵县检察院经过前期的严格审查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系初犯、偶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听证会上,检察官对拟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分析说明,听证员围绕听证案件的“法理”展开提问,人民监督员认为本次听证程序公开透明、事实认定清楚、法律准确,就检察机关彰显出的司法“温度”等进行发表意见。被害人表示已接受赔偿并谅解,希望司法机关从轻处理,犯罪嫌疑人也作出了认罪认罚表态,诚恳地承认了错误。经过充分评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的决定,认为此举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彰显司法温情,有助于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同时达到了教育挽救与矛盾化解的双重效果。

“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不起诉决定做出后,检察官依法启动了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第三检察部,做好不起诉案件的“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龙陵县检察院将继续走好轻罪治理的路径,坚持“应听尽听”的原则,把公开听证作为司法办案的新常态,强化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合力,以高质效听证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真真切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检察力度和温度。